财务部门和人力部门异构,不一样怎么处理
业务描述:
在企业日常管理中,经常会出现行政管理有一套部门,但在财务上为了挂账需要又建立了一些财务挂账的部门。此举,虽方便了财务挂账,但和人力行政管理实际的部门出现了偏差。
处理方案:无论是行政管理的部门还是财务挂账的部门,都是各自业务维度的部门。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:财务这边的部门是财务挂账用,人力这边的部门是行政管理用。这两块数据是互通的,共有的部分我们不用纠结直接建立部门就行了。
人力有的部门财务口径是肯定有的,因为有行政管理必然会发生一些业务,涉及到钱,财务就要做账,所以可以当做共有的部门直接创建。
另外,财务有的部门,人力这边不一定有,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个部门存在,但是没有人力行政管理属性。把这个部门的人力管理属性去掉就行。
具体借助系统本身自带的部门节点“HR撤销标志”、部门信息节点“撤销部门”功能去解决,如果动态建模-部门节点在编辑的时候不能直接勾选“HR撤销标志”,则增加自定义字段,通过编辑公式去勾选“HR撤销标志”。编辑公式如下:
为了显示的时候,我们加的自定义字段和字体自带的“HR撤销标志”字段信息同步,我们还要加个显示公式
落地措施:
部门的新增或者维护,固化一个流程:如:公司发文的部门由人力统一在“部门管理”节点添加;公司发文外的部门由财务或者信息部在“部门”节点添加,停用掉“人力行政职能”。具体操作如下:
(1)公司发文的部门由人力统一在“部门管理”节点添加。
(2)公司发文外的部门由财务或者信息部在“部门”节点添加,勾选 “取消部门行政管理职能”
(3)这个时候效果就行,勾选了“取消部门行政管理职能”的部门,只在财务这边使用。在人力资源的相关节点默认就看不到。如果还有其他业务场景发生,请继续往后看
(4)如果人力资源这边想在 部门信息 节点看到财务加的但是撤销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,就用系统自带的显示撤销功能,显示财务这边加过的,但是撤销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。
(5)如果以后这个部门财务也不用了,就在部门 节点进行停用
(6)如果加的时候这个部门没有行政管理职能,后续又有行政管理职能了,则可以在 部门信息 节点,点击取消撤销 功能,恢复这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。(当然,也可以在部门 节点,把“取消部门行政管理职能”取消勾选)